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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者:江苏省遥感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6/12/7 阅读:536次 
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苏科协发〔2016232

 

各设区市科协、各县(市、区)科协,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科协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苏科协发〔2016〕41号)、《关于深入实施“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苏科协发〔2016〕34号)和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考核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区市科协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1、重点考核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加强自身建设五个方面的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和创新工作目标。各设区市科协要围绕各地深化改革工作情况,对照《2016年度省辖市科协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要求,突出实绩、突出创新,分类逐项说明,分别装订。不需要报送佐证材料。

2、各设区市科协可同时申报单项工作创新项目一项,申报材料内容包括背景、举措和成效,限1000字以内。

3、请各设区市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材料盖章后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4、省科协组织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和综合评议,经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通报。

二、“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考评

1、县(市、区)科协“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优秀单位和“四服务一加强”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的评选,按照“县级科协申报—设区市科协初评推荐—省科协评审—通报结果”的程序进行。

2、已经完成方案报备的县(市、区)科协,请对照工作方案,按照《“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资助专项申报书》的填报要求,客观反映工作重点、亮点、创新点,重点反映2016年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取得明显进步和实现突破性进展的情况,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四服务一加强”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

3、12月20日前,请各县(市、区)科协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所在设区市科协,由设市区科协组织初评。12月25日前,请各设市区科协将初评工作报告、县(市、区)科协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每个设市区科协推荐申报资助专项不超过3项,每个县级科协可申报创新案例1项。

4、省科协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报经党组研究后确定20家县级科协作为项目实施优秀单位并给予资助,评选50项创新案例宣传推广。

三、机关部门、直属单位2016年目标责任制考核

1、请机关各部室对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自查,12月25日前向组织人事部提交自查总结报告和单项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2、各直属单位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进行自查,12月25日前向组织人事部提交自身建设和创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1月5日前向计划财务部提交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年度财务报告和有关财务报表。

3、12月31日前,考核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满意度测评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等方式对机关部门2016年目标责任制和直属单位部分指标进行考核。

四、机关各部门2016年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1、请机关各部室根据《2016年度省科协机关绩效评估管理目标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照《目标规划》查漏补缺并认真进行材料准备。

2、12月20日前请各部室对照《目标规划》填报指标项“完成情况”,并附“完成情况附件”。“完成情况附件”应提交与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关键性、完整性的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目标的,在“完成情况”中注明“未完成”。在“完成情况附件”中说明具体情况。

3、各部室应保证所填报材料准确真实,对在核查中被发现与实际进度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部室,将严肃处理。

五、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1、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加强对“德”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等次:机关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机关工勤人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军队转业人员和新调进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本年度应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参加省委帮扶工作队、科技镇长团的人员,由帮扶工作队和科技镇长团负责考核。

3、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个人总结。个人认真回顾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对照岗位职责,检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个人述职。按照组织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各部室(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个人述职。部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述职会议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是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

四是提出等次。部室(单位)提出等次建议,其中优秀等次机关各部室推荐本部门处级干部、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各1名;直属单位按不超过职工总数15%比例申报。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次由考核组考核后提交党组研究确定。

4、党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以后,请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收齐,集中报组织人事部归档。

六、处级干部年度考察

根据《关于建立省科协处级干部年度考察制度的意见》精神,2016年继续进行以机关、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为重点的干部年度考察。处级干部年度考察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年度工作总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对照各类各项考核指标、考评内容,认真总结,全面客观作出评价。

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类考核、考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准时报送相关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刘大明  陈振  鲍张智

电话:025-86638384,83707253  

电子邮箱:jskxzrb@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8室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28日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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